约定年薪制是否合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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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去年我公司招聘了一个做销售工作的员工,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此员工的年薪为8万元人民币,公司根据考核按年支付工资,支付年薪的日期为每年的12月30日。可一年后,该员工突然向公司提出要求:支付以前未付的工资,以后的工资不再按年支付,改为按月支付。我公司与该员工已在劳动合同约定了根据考核按年支付工资,因此打算拒绝该员工的要求。请问我公司如果这么做是否存在法律风险。薛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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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合同约定 年薪制 劳动合同 销售工作 法律风险 员工 公司 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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