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监管与市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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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席涛.法律、监管与市场[J].政法论坛,20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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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席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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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政法大学法和经济学研究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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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北京市重点交叉学科“法律与经济”项目;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保持经济稳定、金融稳定和资本市场稳定对策研究”(项目批准号08AJY037)的阶段性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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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市场有效率,也存在市场失灵。政府依据法律法规实施监管,同时也发生监管失灵。美国、欧盟和OECD颁布和发布监管影响分析指引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评估法律法规和规章对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影响,建立中央层面的集中审核和协调的监管监管者机构,运用成本—收益分析方法衡量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绩效。因此,市场经济不是要不要政府监管的问题,也不是政府监管多或者监管少的问题,而是监管什么、如何监管、用什么方法监管和如何衡量监管绩效的问题。基于法律经济学视角,这既是国会—总统(首相、总理、秘书长)—部长(行政机构和独立监管机构)的权力结构是否制衡和妥协的问题,又是颁布实施法律—行政法规(总统、首相、总理的行政命令)—规章的法律层级是否合法与有效的问题,核心是处理法律、监管与市场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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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监管影响评估 经济社会环境 成本—收益分析 集中审核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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