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在基层检察院的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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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湘.论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在基层检察院的适用[J].法制与社会,2014(16):56+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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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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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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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通过对未成年人适用附条件不起诉,可有效减少犯罪对未成年人本身、未成年人的家庭及社会造成的负面影响,我国对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规定主要见于刑诉法中的未成年人特别诉讼程。在未成年人犯罪的司法实践中,常会遇到酌定不起诉与附条件不起诉存在重合的案件,对于具体个案应适用何种不起诉,法律及司法解释没有明确规定,我们认为,为了更好地保障未成年人利益,当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与相对不起诉在适用条件上存在重合时,应直接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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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未成年人 附条件不起诉 相对不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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