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此类“专利产品“的定性量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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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郭伟杰.谈谈此类“专利产品“的定性量罚[J].知识产权,1999,9(1):44-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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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郭伟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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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关于专利权届满前生产并且标 有专利标记,专利权届满后仍在销售的产品是否属于冒充专利产品,商业企业经销这种产品是否属于销售冒充专利产品行为,对此类产品又如何处理等一系列问题,理论界及实践中观点不一,分歧较大。归纳起来有以下两种观点:一是主张根据“专利管理机关查处冒充专利行为暂行规定”及专利法的精神,明确认定此类产品为冒充专利产品,依法查处。另一种观点主张对在专利权有效期内制造并标有专利标记的产品,在专利权期限届满后,应当给予一个合理长的期限,允许其继续销售而不给予行政处罚。该期限结束后,则禁止此类产品的销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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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专利产品 专利法 专利权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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