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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毒树之果"理论在中国的适用
引用本文:贾黎,李华根.论"毒树之果"理论在中国的适用[J].法制与社会,2008(34).
作者姓名:贾黎  李华根
作者单位:四川大学法学院
摘    要:"毒树之果"的含义是指执法人员通过不合法的程序所取得的材料,均不得在审判中作证据使用,尽管这些材料有可能或能够证明案件的真实情况。本文认为不应该对非法取得的实物证据一律予以排除,要对非法取得的实物证据排除规则采取正确的态度。

关 键 词:毒树之果  非法证据  实物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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