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毒树之果"理论在中国的适用 |
| |
引用本文: | 贾黎,李华根.论"毒树之果"理论在中国的适用[J].法制与社会,2008(34). |
| |
作者姓名: | 贾黎 李华根 |
| |
作者单位: | 四川大学法学院 |
| |
摘 要: | "毒树之果"的含义是指执法人员通过不合法的程序所取得的材料,均不得在审判中作证据使用,尽管这些材料有可能或能够证明案件的真实情况。本文认为不应该对非法取得的实物证据一律予以排除,要对非法取得的实物证据排除规则采取正确的态度。
|
关 键 词: | 毒树之果 非法证据 实物证据 |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