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产期临近请假被拒,自行离岗是否构成旷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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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小保.预产期临近请假被拒,自行离岗是否构成旷工?[J].就业与保障,2014(7):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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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小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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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小保:我是一家公司的女工。由于公司效益好,而人手不足,致使我虽怀孕在身,也一直无法享受产假。一个月前,因我距预产期只有一周,而公司为了不影响效益,依旧不批准我的请假要求,我无奈下只好自行离去。近日,我收到了公司的书面通知,说是已解除与我的劳动合同,理由是我未经批准,擅自离岗达33天构成旷工,而公司的规章制度及其与我的劳动合同中均明确规定员工连续旷工五天以上的,公司具有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请问:公司的做法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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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产期 解除劳动合同 公司效益 规章制度 产假 书面 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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