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论合同意思自治原则
引用本文:郑奇.论合同意思自治原则[J].法律适用,2001(8).
作者姓名:郑奇
作者单位:吉林省延边市中级人民法院
摘    要:我国《合同法》第4条规定:“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这是关于合同自愿原则的规定,下面笔者就合同意思自治原则谈点粗浅认识, 一、合同意思自治原则的含义和作用 意思是指思想内容;自治是自己治理自己.指对自己的事务行使一定的权力;意思自治是指人依照自己的价值准则,去设计自己的生活和工作,管理自己的事务。在民事活动中.意思自治则指自由设立、变更自治的基本点、自由参与和自己负责、所谓自由参与,即自己作主去判断,去选择.而不受他方的强迫。参与即投入社会生活,投入社会主体…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