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书说理制度——以刑事诉讼为视角 |
| |
引用本文: | 钟毅.裁判书说理制度——以刑事诉讼为视角[J].法制与社会,2014(31). |
| |
作者姓名: | 钟毅 |
| |
作者单位: |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 |
| |
摘 要: | 刑事裁判书是人民法院在刑事案件中认定案件事实,适用法律,就案件的实体问题和程序问题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司法文件。说理充分的裁判文书可以起到预防法官恣意,避免司法擅断,实现司法公正,培树法律信仰,促进社会法治,提高法官职业技能,造就精英法官等作用。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都十分重视裁判文书的说理,目前,我国刑事裁判书说理存在诸多的不足之处,要改变这一现状,就必须对我国的刑事裁判书说理制度作出改革。
|
关 键 词: | 裁判书说理 刑事诉讼 改革 |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