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务公开纠纷的司法救济制度构建 |
| |
引用本文: | 刘利君.村务公开纠纷的司法救济制度构建[J].中国民政,2008(6):37-38. |
| |
作者姓名: | 刘利君 |
| |
作者单位: | 民政部管理干部学院 |
| |
摘 要: | 村务公开制度是我国村民自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村民实现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的前提条件。村民只有真正了解村务,村民自治才能落到实处。但在村务公开制度建立至今,农民的村务知情权并没有得到真正的落实,部分村委会或部分村干部对法定的公开事项不公开、假公开、避重就轻公开或者不适当公开。
|
关 键 词: | 村务公开制度 制度构建 司法救济 村民自治制度 纠纷 民主选举 民主决策 民主管理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