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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微型企业特色村促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
作者单位: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摘    要: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渝办发2012]332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市第四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落实全市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大会工作部署,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大力发展微型企业特色村(以下简称微企村)、促进农业现代化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一)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力发展微企村,推动农业经营机制创新,增强农村发展活力,

关 键 词:大力发展  微型企业  农业现代化  政府办公厅  重庆市  企业特色  多种形式  自治县  扶持政策  规模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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