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立法要适时转型 |
| |
引用本文: | 王汉连.地方立法要适时转型[J].中国人大,2010(22):20-20. |
| |
作者姓名: | 王汉连 |
| |
作者单位: | 湖南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
| |
摘 要: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并不意味着立法工作的完成,相反,随着时代的变化,还需要不断完善。发展无止境,立法不停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后,地方立法机关应把握时代特征,除及时制定实施性的法规外,
|
关 键 词: | 地方立法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转型 适时 立法工作 立法机关 及时制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