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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小平对人民内部矛盾理论的创新和发展
引用本文:赵绍成.邓小平对人民内部矛盾理论的创新和发展[J].中共成都市委党校学报,2003,3(1):21-23.
作者姓名:赵绍成
作者单位:四川轻化工学院,四川,自贡,643033
摘    要:社会主义制度基本确立以后,正确处理和调节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一致基础上的人民内部矛盾,便上升为国家政治生活的主题。毛泽东在1957年《关于正确处理人民矛盾的问题》讲话中,科学地分析了我国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提出了正确区分和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矛盾的学说,是中国共产党人对马克思主义社会矛盾理论的杰出贡献。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和国家的工作中心转移到经济方面,我国进入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邓小平从当代中国实际和时代特征出发,在领导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把握住人民内部矛盾的新情况、新变化,并把解决新形势下的人民内部矛盾同改革、发展、法治等总体目标联系起来,继承、丰富和发展了毛泽东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思想理论。

关 键 词:邓小平  人民内部矛盾理论  创新  发展
文章编号:1008-679(2003)01-0021-03
修稿时间:2003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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