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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共犯问题
引用本文:赵煜.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共犯问题[J].中国检察官,2013(16):26-28.
作者姓名:赵煜
作者单位:中央纪委案件审理室,100035
摘    要:本文案例启示:国家工作人员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如果其配偶系非国家工作人员,配偶不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共犯。如果其配偶也系国家工作人员,一般情况下不宜对配偶认定为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但在配偶亦犯有贪污、受贿等犯罪,有一定证据表明家庭巨额财产与配偶的经济犯罪存在高概率时,可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追究配偶刑事责任。

关 键 词: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非国家工作人员  配偶  共同犯罪人  刑事责任  共犯  家庭成员  认定  合法收入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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