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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口供证据规则的发展——由“证明性”到“可采性”
引用本文:邓云飞.论口供证据规则的发展——由“证明性”到“可采性”[J].武汉公安干部学院学报,2009,23(3):36-39.
作者姓名:邓云飞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100038
摘    要:口供证据规则包含证明性规则和可采性规则。证明性规则是以口供的真实性为基础,体现刑事司法对实体真实和惩罚犯罪的价值追求;可采性规则是以口供的自愿性为基础,体现刑事司法对程序正义和人权保障的价值追求。自人权、自由等价值观念兴起后,两大法系口供证据规则的发展呈现出一条由“证明性”到“可采性”的主线,形成了以可采性为主、证明性为辅的规则。当今中国的口供证据规则主要还是证明性规则,未来的发展方向是走出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可采性规则。

关 键 词:口供证据规则  真实性  自愿性  证明性  可采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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