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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存在六“难”
引用本文:谢云东,袁鹏.企业破产存在六“难”[J].发展论坛,2003(3):69-69.
作者姓名:谢云东  袁鹏
作者单位: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 (谢云东),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袁鹏)
摘    要:近年来,由于涉及法律关系复杂、当事人众多、政策性强、执行繁琐、社会影响大等诸多因素,企业破产案一直存在数量少、审理难的现象。笔者对济宁市市中区法院5年来受理的企业破产案件进行了调查研究,经分析,当前企业破产案件主要存在以下六大困难:1.提出申请难。1997年以来,济宁市市中区法院共受理破产案件17件,仅占经济案件立案总数的0.02%。然而,这并不代表应该破产的企业的真实数量,而是从另外一个方面说明企业破产案申请难的现状。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一是企业主管机关或政府部门怕影响政绩,存有疑虑…

关 键 词:企业破产  法律关系  企业管理  债权  债务  审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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