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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公诉文书改革及《公诉案件审查意见书》制作
引用本文:樊发忠.浅谈公诉文书改革及《公诉案件审查意见书》制作[J].中国检察官,2002(2):34-35.
作者姓名:樊发忠
作者单位:江苏省启东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摘    要:按照现行的司法文书制度,公诉阶段公诉人应分别制作阅卷笔录、移送起诉案件审查报告、起诉书(不诉书)、公诉意见书及答辩提纲、出庭预案等。这几种法律文书对圆满完成公诉任务确实发挥过重要作用,但随着刑诉法的修改、庭审制度的改革,作为一种普遍的文书制度有的已没有必要,有的可以合并。

关 键 词:公诉案件  出庭  案件审查  起诉书  庭审制度  刑诉法  公诉人  改革  合并  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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