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绑架罪构成要件解释新论
引用本文:张志钢.绑架罪构成要件解释新论[J].甘肃政法成人教育学院学报,2015(1).
作者姓名:张志钢
作者单位:北京大学法学院
摘    要:扣押人质并向第三人提出不法要求,是绑架犯罪在日常生活中的典型图像。当前对绑架罪通说的解释即是以此经验图像出发,认为绑架罪作为复行为犯,以存在三面关系为必要,并且控制人质之后另行起意勒索财物的情形也构成本罪。对绑架罪构成要件的解释不能以日常经验图像遮蔽其规范逻辑,也不能以处罚合理性为由脱逸合法性的限制。依绑架罪构成要件的规范逻辑,绑架罪只能是单行为犯,也可能存在两面关系的绑架罪,准绑架罪的成立必须以立法上的拟制性规定为前提。

关 键 词:绑架罪  目的犯  单行为犯  三面关系  两面关系
本文献已被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