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诽谤罪与名誉权的刑法保护
引用本文:钱舫,秦思剑.诽谤罪与名誉权的刑法保护[J].中外法学,1996(2):31-34.
作者姓名:钱舫  秦思剑
作者单位:北京大学法律学系 (钱舫),北京大学法律学系(秦思剑)
摘    要:<正> 从某种意义上说,在社会诸种自由中,言论、出版自由是人们获得其他自由的决定因素,正如马克思指出的:“没有出版自由,其他一切自由都是泡影。”然而在任何一个法制社会里,言论、出版自由都不可能是无制约的自由,这种自由的滥用必然导致对他人人格权的侵犯。 言论自由、出版自由的保障与公民、社会组织人格权的保护,两者之间存在一种两难矛盾和价值冲突。不同国家的立法对两者有不同的偏重。在立法和司法上如何达到公平、公正,个人权利、社会利益、国家利益三者如何衡平,形成宪法、刑法等多学科交错的疑难课题。 在刑法典中设置诽谤罪,是对名誉权不受非法侵害的有力保障,从另一个角度看也是对言论、出版自由的

关 键 词:名誉权  非法人团体  社会评价  虚假事实  人格权  诽谤罪  出版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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