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近年来,铁路公安管理体制逐步调整,自2018年12月起,铁路公安正式划归公安部统一管理,实行派驻制。在这种管理体制调整的背景下,铁路公安承担的工作职能也发生了变化,身份转变后需要考虑如何更好地发挥作用。在反恐领域,铁路由于地位重要、影响面广、自身防范体系存在一些薄弱环节而成为恐怖袭击的重要目标。管理体制调整后,铁路公安应明确职责定位,画好同心圆、发好同向力,共保铁路安全;应转变思维模式、职能定位和工作方式,依法履行法律赋予的监督检查职责;应加强反恐行政执法,既要把握好依法行政、依法办案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又要把握好反恐行政执法与精准服务的关系,以更好地推动铁路企业反恐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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