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应当场颁发检察长当选证书 |
| |
引用本文: | 潘晓琳.不应当场颁发检察长当选证书[J].公民导刊,2014(4):45. |
| |
作者姓名: | 潘晓琳 |
| |
作者单位: | 重庆市綦江区人大常委会; |
| |
摘 要: | 正在人代会上检察长当选后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该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是检察长当选的必备要件。笔者认为,检察长当选后不应当场颁发当选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第十二条明确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由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和罢免。"并"须报上一级人民检
|
关 键 词: | 检察长 当选证书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人民检察院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人代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 检察官法 颁发 批准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