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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改量“三权分置”
摘    要: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顺应农民保留土地承包权、流转土地经营权的意愿,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再分为承包权和经营权,形成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的格局。

关 键 词:农村土地所有权  土地承包权  土地经营权  中共中央办公厅  土地承包经营权  国务院办公厅  印发  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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