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实质性化解婚姻登记瑕疵行政争议探究——以虚假身份信息骗取婚姻登记为视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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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潘宇昕.检察机关实质性化解婚姻登记瑕疵行政争议探究——以虚假身份信息骗取婚姻登记为视角[J].中国检察官,2021(21):59-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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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潘宇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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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浙江省丽水市云和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室323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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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实践中存在不少以虚假身份信息骗取结婚登记的情形,由此产生的婚姻登记纠纷不能依据民法典直接撤销,当诉诸于行政诉讼时,因起诉期限等问题导致此类撤销婚姻登记纠纷程序空转,最终沦为难以化解的矛盾纠纷。检察机关发挥行政检察职能,以调查核实权为基础,查明事情真相,及时监督相关部门撤销瑕疵婚姻登记,积极探索在程序空转前解决撤销婚姻登记行政争议的可行性,构建法检司联动格局,实现线索共享,推动司法资源优化,助力案结事了政和,化解人民群众烦心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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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撤销瑕疵婚姻登记 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虚假身份 起诉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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