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维护正义的人”首先获得正义——由“天津法官殴打北京律师”事件所想到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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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奋飞.让“维护正义的人”首先获得正义——由“天津法官殴打北京律师”事件所想到的[J].中国律师,2006(5):50-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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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奋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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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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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长期以来,人们早已对律师被对方当事人伤害的事件见怪不怪,甚至对律师在执业过程中无端遭受公检法机关的迫害的现象也不再感到意外。但,人们却无论如何也无法容忍,本来应成为正义最终守护者的法官采用这样一种低级的方式(如果说确实是动手殴打律师的话)去侵犯同样是正义的维护者的——尽管表面上似乎只是维护当事人的利益——律师的权益。这不仅是因为,律师的权益保护状况乃是测量一个社会民主法治水平的标尺,更主要的是因为“,法官殴打律师”与人们对法律人的合理预期有着极为明显的距离,甚至可以说它完全冲破了善良的人们心中的最后一道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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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律师 事件 法官 正义 殴打 维护 北京 天津 首先 权益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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