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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某与采石厂存续劳动关系案
引用本文:周宏峰.赵某与采石厂存续劳动关系案[J].工会博览,2006(2):9-9.
作者姓名:周宏峰
作者单位:北京市海淀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仲裁员
摘    要:案情回放:赵某系河北省知名县农民,1996年7月,河北省知名县就业服务局(以下简称知名县就业服务局)与赵某签订了劳动合同。同时,派遣赵某到北京西郊采石厂(以下简称西郊采石厂)工作。赵

关 键 词:劳动关系  就业服务  劳动合同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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