岂容“硕鼠”逞凶狂——常州“8.11”案件查处纪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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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常纪平.岂容“硕鼠”逞凶狂——常州“8.11”案件查处纪实[J].群众,199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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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常纪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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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96年12月16日,建国以来在常州历史上最大的一起大案、要案,经过一年多的侦查,终于将一窝“硕鼠”押上了审判台。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许和平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陆剑国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分别判处周顺安、赵锦士、郭根根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他涉案案犯也都受到了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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