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岂容“硕鼠”逞凶狂——常州“8.11”案件查处纪实
引用本文:常纪平.岂容“硕鼠”逞凶狂——常州“8.11”案件查处纪实[J].群众,1997(2).
作者姓名:常纪平
摘    要:1996年12月16日,建国以来在常州历史上最大的一起大案、要案,经过一年多的侦查,终于将一窝“硕鼠”押上了审判台。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许和平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陆剑国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分别判处周顺安、赵锦士、郭根根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他涉案案犯也都受到了法律制裁。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