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可以自行终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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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苏庆亮.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可以自行终止[J].人大研究,2010(6):39-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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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苏庆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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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省东营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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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2010年1月7日,中国人大新闻网发表闫旭辉《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不宜自行终止》一文。闫文针对2009年8月某省人大两名省人大代表因涉嫌犯罪代表资格被终止,其中一名的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相应终止的事件提出异议,认为人大代表资格终止后,其担任的人大常委会委员和专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不能相应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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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省人大常委会 专门委员会 职务 代表资格 2010年 2009年 涉嫌犯罪 人大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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