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检察监督现代化探索——以山东省平邑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社区矫正官”机制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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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玉伟,张宇.社区矫正检察监督现代化探索——以山东省平邑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社区矫正官”机制为例[J].中国检察官,2023(15):32-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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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玉伟 张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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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山东省平邑县人民检察院;2. 山东省平邑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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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社区矫正检察监督现代化是检察工作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社区矫正检察仍面临监督理念落后、监督内容表面、监督方式缺乏实效等问题。山东省平邑县人民检察院探索实施“检察官+社区矫正官”机制,通过开展主动监督、同步监督、个性化监督、实质监督等方式,把检察监督职责嵌入社区矫正全过程,有利于推进监督理念、监督方式、监督能力、监督机制现代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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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检察工作现代化 社区矫正 检察官+社区矫正官 法律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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