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罪认罚上诉案件中检察机关抗诉权问题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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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肖志飞,任平.认罪认罚上诉案件中检察机关抗诉权问题探讨[J].中国检察官,2023(7):45-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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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肖志飞 任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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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湖北省麻城市人民检察院;2. 湖北省麻城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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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的司法实践中,由于释法说理工作不全面、被告人对幅度刑量刑建议存在预期偏差等原因,存在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后又反悔上诉的情形。在此类上诉案件中,检察机关行使抗诉权面临制度障碍。可以通过设置认罪认罚上诉审查程序、认罪认罚二审程序、抗诉权期间计算新制度、检法抗诉衔接机制等方式,保障检察机关依法、依规、有效行使抗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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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认罪认罚 上诉 抗诉 二审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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