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未依法清算即被注销案件的审查思路 |
| |
引用本文: | 姜耀飞.公司未依法清算即被注销案件的审查思路[J].中国检察官,2023(10):35-38. |
| |
作者姓名: | 姜耀飞 |
| |
作者单位: |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厅 |
| |
摘 要: | 法院审理期间,公司未依法清算即被注销,可能会对债权人合法权益造成严重侵害。此种情况下,法院负有查明是否发生当事人终止情形的职责。检察机关在民事诉讼监督工作中,应强化对司法活动进行监督和对权利人进行救济的意识,区分公司被注销的时间节点,通过诉前公司被注销时支持权利人以公司股东为被告提起损害赔偿之诉、诉中公司被注销法院未查清事实时纠正错误生效裁判、执行中公司被注销时履行执行活动监督职能的方式,提供公司未依法清算即被注销时对权利人救济的最佳路径。
|
关 键 词: | 民事检察监督 权利救济 执行监督 公司注销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