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践行“三个务必”的检察实践——以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为例
引用本文:林幼华,王雪娇,张璐.践行“三个务必”的检察实践——以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为例[J].中国检察官,2023(17):74-76.
作者姓名:林幼华  王雪娇  张璐
作者单位:1.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2.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综合业务部
摘    要:“三个务必”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加强作风建设、弘扬光荣传统及优良作风的鲜明立场。党的二十大对检察工作寄予了更高的期待,如何在检察机关依法履职过程中践行“三个务必”,是推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但基层检察院在践行“三个务必”的检察履职中还存在一些困境,诸如司法办案与社会治理之间衔接不畅、调查核实权缺乏强制性、面对数字检察改革仍不适应等,亟需通过健全相关机制和法规予以规制。

关 键 词:三个务必  社会治理  调查核实  数字检察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