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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典型轮奸的限制认定
引用本文:王占寻,王晓珊,邢雅丽.非典型轮奸的限制认定[J].中国检察官,2023(12):32-36.
作者姓名:王占寻  王晓珊  邢雅丽
作者单位:安徽省淮南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
摘    要:实务中存在非典型轮奸认定标准过宽的问题,常将仅一人有轮流奸淫故意或仅一人奸淫得逞的案件认定为轮奸,并判处10年以上刑罚。对此,应当坚持轮奸认定的一般标准,在主观方面,行为人之间须有共同强奸且轮流奸淫的犯意联络;在客观方面,被害人须受到两名以上男子实质性的奸淫侵害;在刑罚适用方面,行为人可能被判处的刑罚与其行为危害之间应具有相当性。

关 键 词:非典型轮奸  片面轮奸  实行行为  罪刑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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