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简式合规程序的检察探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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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吴京伟.小微企业简式合规程序的检察探索[J].中国检察官,2023(11):43-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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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吴京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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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南省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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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司法实践中,我国企业合规案件主体多为中小型企业。小微企业适用刑事合规,具有合规基础薄弱、合规风险相对集中、合规激励对其效果有限等特点,因此探索适合小微企业合规特点的合规程序就有了紧迫性。通过简化程序,注重实质考察,探索差异化的简式合规审查模式与考察标准,构建一条适合小微企业“治罪”与“治理”并重的简式合规道路,是拓宽检察机关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渠道途径,更是创新企业犯罪司法治理模式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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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小微企业 简式合规 不起诉 社会综合治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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