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指导性案例的应然效力与实现路径
作者姓名:北京市人民检察院课题组  王志坤  田夫
作者单位:1.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2.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摘    要:指导性案例的效力问题,是破解指导性案例适用僵局的关键。指导性案例以统一法律适用为核心目标,以创制法律规则为运行机理,具有制度建构上的一元性特征。在应然层面,应当确认指导性案例的法律效力,使之可以直接作为案件处理依据。在实然层面,指导性案例“应当参照”的效力规定晦暗不明,偏离这一制度的核心目标和运行机理,带来制度构想落空的风险。应以明确指导性案例效力为起点,对指导性案例遴选标准、遴选渠道、体例结构等进行调整,完善适用保障机制,推动指导性案例从“实然”走向“应然”。

关 键 词:指导性案例  统一法律适用  创制规则  应当参照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