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成都市中医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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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成办发2015]16号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成都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成都市中医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2015年3月4日成都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成都市中医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全市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成委发〔2014〕15号)精神,设立成都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简称市卫计委),挂成都市中医管理局(简称市中医管理局)牌子,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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