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人大执法检查内容的错位 |
| |
引用本文: | 崔文良.谈人大执法检查内容的错位[J].人大研究,1999(12). |
| |
作者姓名: | 崔文良 |
| |
作者单位: |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秘书局 |
| |
摘 要: | 近年来,各级人大常委会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监督职权,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执法检查活动。执法检查对于督促法律的实施和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已成为各级人大常委会进行法律监督的重要形式和一项主要工作。同时应当看到,执法检查工作还不够规范和完善,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认真研究和解决这些问题,有助于进一步提高执法检查工作水平。 一、执法检查的内容应定位为执法部门的执法情况 我们首先从一些执法检查报告中摘出几段话:(A)少数食品企业只强调自主权的扩大,忽视自身卫…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