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北京市第十届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决议 |
| |
摘 要: | 中国共产党北京市第十届委员会于2007年10月24日至26日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会议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和十七届一中全会精神。与会同志紧密联系实际,认真进行了讨论。全会一致拥护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七大上所作的报告,一致拥护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一致拥护党的十七大的各项决议。全会同意刘淇同志代表市委常委会所作的报告。全会对全市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作出如下决议。
|
关 键 词: | 第二次全体会议 中国共产党 委员会 北京市 决议 精神 学习 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