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船舶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与陆源油污损害民事责任的比较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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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建芬.对船舶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与陆源油污损害民事责任的比较研究[J].法制与社会,2008(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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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建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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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光威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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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船舶油污损害与陆源油污损害问题同属于民事侵权行为,具有民事侵权行为所共有的特征。然而,由于两种损害在责任主体、适用法律、赔偿数额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别。本文对两者进行深入的研究和比较,以期对有利于合理、合法地解决现实中大量发生的油污责任事故有所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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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船舶油污损害 陆源油污损害 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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