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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飞行事故罪几个问题质疑
引用本文:曲伶俐.重大飞行事故罪几个问题质疑[J].政法论丛,1999(6).
作者姓名:曲伶俐
作者单位:山东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济南250014
摘    要:《刑法》第131条规定:“航空人员违反规章制度,致使发生重大飞行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飞机坠毁或者人员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条规定了重大飞行事故罪,从而为处理该类案件提供了法律依据。但细加探究,却有许多模糊不清的问题。  一、“发生重大飞行事故,造成严重后果”是否必须同时具备才构成重大飞行事故罪从法条的规定来看,将发生重大飞行事故与造成严重后果并行规定,说明二者必须同时具备才构成重大飞行事故罪。从刑法理论来看,观点不一。有的认为二者都是犯罪构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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