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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国际技术转让合同的法律适用
引用本文:马忠法.试论国际技术转让合同的法律适用[J].美中法律评论,2006,3(8):75-81.
作者姓名:马忠法
作者单位:复旦大学法学院,上海200433
摘    要:国际技术转让合同的法律适用曾是《联合国国际技术转让行动守则》(草案)最有争议的内容之一,至今在国际层面尚未达成统一约定。由于国际技术转让合同的复杂性,可将其法律适用分为私法和公法两个层面:前者采取“有限意思自治”为主、“最密切联系”为补充的原则,而且法律选择不得违反受方国的法律法规;後者对涉及公共秩序、国家主权或强行法规定的事项,必须适用当事方国家的法律。中国在制定相关法律规定时,也应采取类似原则;封必须适用中国法律的合同,其有关技术转让的法律适用也应遵守中国的法律。

关 键 词:国际技术转让合同  法律适用  意思自治  最密切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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