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我国版权登记机关的统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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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范继红.试论我国版权登记机关的统一[J].电子知识产权,2011(7):50-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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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范继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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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版权保护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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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版权自愿登记一直存在于很多国家的法律规定与实践中。凡实行版权登记的国家和地区,均采取统一登记机构的做法,以提高登记的效率、发挥登记应有的作用。我国的版权登记越来越受到各方面的认可和重视,但是,除了软件采取全国统一机关登记的做法外,其他各类作品在登记机关上存在着双重、多元与混乱的局面,严重限制了登记的作用,并在实践中产生了一些问题。我国版权登记应尽快通过建立统一的登记机关,实现包括登记程序、编号、证书以及信息查询系统等在内的登记体制全面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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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版权 登记 登记机关 |
On the Integration of Copyright Registery Authority in Chin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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