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委负责人就实施《教育法》有关问题答本刊记者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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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蒋方才,周利纯.省教委负责人就实施《教育法》有关问题答本刊记者问[J].学习导报,1995(Z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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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蒋方才 周利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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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最近,本刊记者就我省贯彻实施《教育法》有关问题,采访了省教委副主任、省教委党组副书记、省教育学院院长陈白玉。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于9月1日实施。这是我国第一部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制定的关于教育的根本大法。请问《教育法》的颁杆有何重大意义?答:《教育法》的颁布实施,是我国教育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它的颁布,标志着我国教育工作进入了全面依法治教的新时期,对于从根本上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建立和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教育制度,保障教育改革和发展,提高全民族素质,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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