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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公款赔光输光——“三电办”副主任被判死缓
引用本文:常鸣,王文波.贪污公款赔光输光——“三电办”副主任被判死缓[J].法庭内外,2006(9):64-64.
作者姓名:常鸣  王文波
摘    要:2006年8月4日下午,原门头沟区“计划用电、节约用电、安全用电”办公室副主任张宝经涉嫌贪污一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一审宣判。张宝经周犯贪污罪,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关 键 词:贪污罪  副主任  死缓  公款  剥夺政治权利  计划用电  门头沟区  节约用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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