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公款赔光输光——“三电办”副主任被判死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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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常鸣,王文波.贪污公款赔光输光——“三电办”副主任被判死缓[J].法庭内外,2006(9):64-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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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常鸣 王文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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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6年8月4日下午,原门头沟区“计划用电、节约用电、安全用电”办公室副主任张宝经涉嫌贪污一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一审宣判。张宝经周犯贪污罪,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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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贪污罪 副主任 死缓 公款 剥夺政治权利 计划用电 门头沟区 节约用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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