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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客犯罪的刑法规制
引用本文:张娟,雷志春.黑客犯罪的刑法规制[J].人民检察,2012(3):79-80.
作者姓名:张娟  雷志春
作者单位: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
摘    要:黑客一词最早源自英文"hacker",原指精通于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水平高超的电脑专家,尤其是程序设计人员。但今天,该词已被用于泛指那些专门利用系统安全漏洞对网络进行攻击破坏、窃取资料或制造恶作剧的人。因此,他们又被称为"骇客"(cracker)。

关 键 词:黑客犯罪  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计算机犯罪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网络技术  计算机病毒  计算机系统  黑客行为  非法控制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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