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与法制是小城镇建设的重要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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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双有,王锡明.民主与法制是小城镇建设的重要保障[J].人大研究,2001(5):3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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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双有 王锡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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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甘肃省人大常委会环资工委副主任 2. 环资工委工作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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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凡县级地方国家机关所在地 ,均应设镇的建制 ;总人口在二万以下的乡 ,乡政府驻地非农业人口占全乡人口 10 %以上的也可以建镇 ;少数民族地区 ,人口稀少的边远地区 ,山区和小型矿区、小港口、风景旅游、边境口岸等非农业人口不足二千 ,如确有必要 ,也可设镇的建制 ;凡具备建镇条件的乡 ,撤乡建镇后 ,实行镇管村的体制 ,暂时不具备设镇条件的集镇 ,应在乡人民政府中配备专人加以管理。发展小城镇是带动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个大战略 ,是我国经济建设的新课题 ,它有利于乡镇企业相对集中 ,更大规模地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 ,避免向大中城市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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