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过失行为的分类及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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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海东.共同过失行为的分类及刑事责任[J].现代法学,198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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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海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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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 共同过失,是指两人或者两人以上的过失行为在客观上共同地导致了某一危害后果的发生。在实践中,相当数量的过失犯罪案件,其危害后果不是由一个人造成的,而是由于数个人不同程度的过失行为使然。然而,我国刑法第22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同时,现实生活中发生的共同过失犯罪案件是多种多样的,表现形式也不尽相同,这就给司法实践中认定和处理共同过失行为带来一定的困难。因此,有必要在理论上深入研究共同过失犯罪行为的类型,以便解决其刑事责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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