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某是否构成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的主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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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旎.周某是否构成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的主体[J].法律与监督,2006(4):41-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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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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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基本案情
犯罪嫌疑人周某,男,56岁,汉族,重庆市梁平县人,初中文化,中共党员,系梁平县农牧局动物防疫检疫站二分站站长,负责数个乡镇的动物卫生检疫工作。2004年5月,犯罪嫌疑人周某为经营该县长发肉食品加工厂的王某办理了动物防疫合格证,几天之后,周桌在路过王桌厂门口时,收受了王某以感谢为名给予的现金一万元,并将这一万元用于了其经营的养猪场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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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犯罪行为 伪劣商品 动物防疫检疫 动物防疫合格证 犯罪嫌疑人 放纵 卫生检疫工作 食品加工厂 中共党员 梁平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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