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不动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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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大志.坚持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不动摇[J].理论与当代,1997(Z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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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大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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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们党在初级阶段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路线是: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实践证明,党的基本路线是最可宝贵的经验,是我们胜利前进最可靠的保证,它完全符合中国的基本国情,它反映了中国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我们只有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才能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面推向二十一世纪。因此,江泽民同志在十五大报告中指出:全党要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把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同四项基本原则、改革开放这两个基本点统一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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