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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界定中的困境与思考
引用本文:陈瑞婷.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界定中的困境与思考[J].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1(6):76-78,90.
作者姓名:陈瑞婷
作者单位: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检察院,江苏南京,210000
摘    要:知识产权在知识经济时代,正从传统意义上的私权蜕变为一种融合了私法和公法双重内容的权利。知识产权私权的公法化趋势正是构建知识产权法的利益平衡机制,意味着加强知识产权私权保护的同时应当重视社会公共利益,以防止私权保护不足或私权保护过度从而破坏知识产权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平衡。目前我国虽然已经建立起一套较为完整的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体系,但各种司法保护方式之间是如何界定和协调的,并未得到很好的解决,随着科技和网络的高速发展,知识产权不断有新型权利内容的出现,本身也给知识产权的保护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

关 键 词:知识产权  司法保护  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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