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色与优势:诊所式法律教学构想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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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魏昕,刘放鸣,魏建文,曾殷志.特色与优势:诊所式法律教学构想之一[J].法制与经济,2008(2):120-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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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魏昕 刘放鸣 魏建文 曾殷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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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邵阳学院政法系,湖南邵阳42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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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诊所式法律教学是对传统讲授式法学教育的一种突破和创新。教学目标上彰显“三维”性,尤其是突出能力性;教学内容上突出实践性、体验性;教学方法上突出互动性、注重过程性;教学效果上突出丰富性、开放性。这种教学方法能激发学生的主体意识和增强学习的主动性;有助于培养学生的创造性和发掘法学新知的能力以及培养法科学生的综合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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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诊所式法律教学 特色 优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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