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正当防卫社会效果的几点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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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永升.关于正当防卫社会效果的几点思考[J].法学杂志,199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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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永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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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近年来,公民受到不法侵害而围观者和目击者却无动于衷的现象屡见不鲜。笔者认为,这种不正常现象的发生,除了责备围观者和目击者缺乏正义感外,还应当引起我们对正当防卫社会效果的重新审视。我国现行刑法第17条明确规定:“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正当防卫行为,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危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从这一规定来看,我国现行刑法对这一问题的规定是明确的,然而社会舆论宣传和司法实际处理方面过分强调正当防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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